1886年7月24日中英签订《缅甸条款》

《中英缅甸条款》,简称《缅甸条款》,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于1886年7月24日(清光绪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)在北京签定的一份处理缅甸事宜的条约。中方代表为总理衙门大臣奕劻,英方代表为英国驻华大使欧格纳。此条款于1887年8月25日在英国首都伦敦交换批准书。其后经过1894年中英伦敦条约、1897年续议缅甸条约两次订约以及1898、1899年勘界条约,中英划定了北段自尖高山向南至南定河、南段自南卡江至澜沧江的两段边界。随着19世纪90年代末期中缅边界的明确划分和之后双方“石堆”(界碑)的建立,英国主导下的中缅边界初步划分宣告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