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6年4月16日汪精卫之妻陈壁君被公审

1946年4月16日汪精卫之妻陈壁君被公审

1946年4月16日,江苏高等法院审判汪精卫之妻陈壁君。下午2时许,法院派法警4名,马车一辆,由司前街看守所签提陈壁君到庭。陈身穿蓝布罩衫,花白头发,戴白边眼镜,襟插派克钢笔一支,左手戴夜光表一只,右腕套玉镯,神色自若。审判庭由法院院长孙鸿霖担任审判长、检察官为韦维清,江苏高等法院刑事第一法庭的房屋很大,但旁听者座均被坐病,记者席上还有两位美国合众社记者。陈女汪文询等坐在前排旁听席边角,看到陈壁君由法警押上庭来,站在被告席上,可望而不可即,只得频频以中拭泪。检察官陈述起诉要点,陈诉毕,庭上问被告有无答辩?这时,陈壁君从容地在身边取出预先写好的答辩书声称:“本不想答辩,因为我并不想要求免罪,我罪刑是可以受的,但是我罪名是不能担的,现在我的答辩许多话,本不愿说,法庭既要我说,所以我不能不说。”